十三岁弑母

十三岁弑母

作者: 喜欢轻木的镇川

其它小说连载

《十三岁弑母》是网络作者“喜欢轻木的镇川”创作的其它小这部小说中的关键人物是干净林秀详情概述:1我死我又活眼前是燃烧的大火还有母亲冷漠又麻木的双为什么…世界渐渐模糊起我的眼眶好像有点热热那是什我的眼泪我居在哭吗…我从小就知我不是在期待中出生的孩爸爸不喜欢妈妈也没有那么爱但感受着妈妈偶尔流露出的温我又她是爱我对我太舍不得放手哪怕只是一点点温或这一点点也够看着妈妈疲惫又沧桑的脸我这么他们都我的妈妈是...

2025-11-08 22:53:39

1我死了,我又活了。眼前是燃烧的大火还有母亲冷漠又麻木的双眼。

为什么…世界渐渐模糊起来,我的眼眶好像有点热热的,那是什么,我的眼泪吗。我居然,

在哭吗…我从小就知道,我不是在期待中出生的孩子,爸爸不喜欢我,妈妈也没有那么爱我。

但是,感受着妈妈偶尔流露出的温暖,我又想,她是爱我的,对吧,我太舍不得放手了,

哪怕只是一点点温暖,或许,这一点点也够了。看着妈妈疲惫又沧桑的脸庞,我这么想。

他们都说,我的妈妈是个疯子,她跟别的女人不一样,她不规矩,不听话,

还总想着要走出去。走出去,走哪里去呢?为什么要走出去,人不都是待在同一个地方,

每天过同样的生活吗?我不懂,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思考这个问题。隔壁的阿姨的女儿,

我很喜欢她,经常找她一起玩,但是碰见阿姨了,阿姨却总是不让我跟她玩,为什么,

她总说是那个女人的小孩,别跟她玩。为什么?那个女人是谁,是妈妈吗?

可是妈妈为什么是那个女人,我不懂。再大一点,懂事了,明白妈妈为什么时常疯疯癫癫的,

她总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说要走出去,不要再回来,说要继续读书,

还说一些奇奇怪怪的我听不懂的词汇,读书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一定要读书呢,

不可以吃书吗?对我来说,吃得饱是一件顶顶重要的事了,读书也能吃饭吗?我不懂。

我时常觉得,妈妈是爱我的,可是我又时常觉得,她根本不爱我,

可是每当她轻轻抚摸我的头,温柔地叫我乖宝的时候,我又坚信她是爱我的了,

尽管她有时发疯打我,我也从来没有离开过,我觉得,应该是她生病了,

村里的老头都这么说,等等就好了,没事的。我也一直这么觉得,尽管妈妈也会骂我,打我,

但我就是喜欢妈妈,我想跟她待在一起。一直到那天,我从没见过那么大的火,红艳艳的,

大火几乎烧着了一切,熊熊的白烟好像要把一切都遮住,火光中,

我只记得妈妈那双疲惫又麻木的眼睛,她好像在笑,又好像没有,但她的眼角,

好像有什么亮亮的东西一闪而过,化作一缕烟随大火一起逝去了,我来不及看到,

好像一切都结束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她,从此以后,再见就只能在梦里。

2我的爸爸不喜欢我,甚至可以说很讨厌,要不是妈妈的苦苦恳求,我不会活着。妈妈死后,

他就把我丢掉了,事实上,他早就想这么干了,只是因为妈妈的坚持才始终没有那么做,

现在妈妈死了,他也无所顾忌,丢掉我没过多久,他就娶了一个年轻女人,听说,

那个女人很年轻很漂亮,没过多久就给他生了一个大胖小子,为了这小子的出生,

他在村里摆了三天的流水席。至于我,被他丢掉后,没人愿意收养一个破烂小孩,

尤其还是个女娃,我只能像流浪汉一样,捡垃圾为生。有时候碰上好心的人,

也能有顿热乎饭吃,我就这样饥一顿饱一顿长大。万幸,我还活着,活到了12岁,

不知道过去多少年了,但好像过的特别快,因为缺少营养,我比普通同龄人都矮一截。

这些年,我离开了那个村子,流浪到了县城。嗯,别问为什么村里人不拦着我,不让我走,

事实上,像我这样的女娃,死多少个都没人在乎,更不要说走不走的了。县城好啊,

之前待在村里流浪那会,碰到个大马猴我喜欢这么叫他,因为他嘴是凸出来的,

长得像猴子一样他就是从县城来的,听说还是什么知识分子呢,好像叫什么,哦,

那个什么老师,听他们这么说,高级的很。他说我要是能去县城就好了,县城有机会,

可以让我念书,这样我就不用乞讨了。我小的时候还不懂念书是什么意思,现在琢磨明白了,

应该就跟妈妈经常念叨的读书差不多,我记得妈妈因为这个读书,还藏过一些值钱的东西,

说是要给我读书用,可后来妈妈死后,我却再也没见过了,估计也跟着妈妈一起去了吧。

现在我来到了县城,听他们说,这可是个好地方,不仅吃得饱还穿的暖,那可好啊,

那我可得努力在这流浪久一点。因为这个念头,我硬是在这熬了不知道多久,

饿了就到处翻垃圾桶找有没有剩的食物,渴了到处找水,实在找不到了就喝几口自己的尿。

有些时候那些大人们看我一个小孩这么可怜就会给我一些食物。这可是很珍贵的,

我会严格分好每天吃多少,通常,一小块面包,我能吃大概一周左右。就这样,

我好歹活着了,有一次,不知道流浪到了哪个地方,我见到一群小孩子,

背着不同颜色的包包,成群结队地走进一个圆形的门里。那是什么地方?我从没见过,

我好奇地跟上去,见到了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画面。那群小孩子,一个个端坐在桌子上,

手里捧着一本长方形的册子。模样有点像小木板。摇头晃脑地在那读什么,

还有个高高瘦瘦的男人站在最前面,好像在讲些什么东西。那一刻,我好像什么也听不清了,

脑海里只有这幅画面,直到那个高瘦的男人走出来,问我在这里干什么,我才恍然回神,

窘迫地站在那,即使我那时候还小,但也知道我现在这个模样不好看,有多么奇怪,

身上皱巴巴的,衣服也不合身,

是我翻垃圾桶里捡别人不要的旧衣服再自己缝缝补补搞出来的,所以我只顾着低着头,

涨红着脸,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来。我以为他会狠狠地骂我,并把我赶出去。

我都做好准备了,就像之前无数次那样。可他没有,他说[小朋友,你也想要读书吗?

]这就是读书吗?在那一刻,我脑中恍惚浮现妈妈曾对我说的[妮儿,你要读书,走出去,

不要回来]只要读书,就可以了吗?读书,原来就是这样的吗?他给了我很多东西,

干净的旧衣服,一些吃的,还有,三本书,我一直读到翻烂为止,此后很多年,

我一直保存着。他问我要不要读书,问我父母在哪,要送我回去,我逃走了。我知道,

我读不起书...3又是一年,我13了,因为长期营养不良,

我长的比同龄孩子都要小很多,看着面黄肌瘦的,但我的五官长的却很好,

大概是遗传了母亲的基因吧笑因为这副还算过得去的脸蛋,我总算在城西那条巷子里,

找到了一个能遮风挡雨的窝。那地方叫“暖香阁”,老板娘看我可怜,

又看我这张脸或许能招揽些客人,便让我留下,干些端茶送水的轻省活儿。

她给我换了身虽旧却干净的衣裳,让我学着对客人笑。我知道这地方不干净,

我知道那些打量我的眼神意味着什么。我紧紧攥着怀里那几本快翻烂的书,

把它们当作护身符。我心里想着,等攒够了钱,我就离开,去找个能正经读书的地方。

妈妈的话,我一直没忘。然后,我就遇见了他。他是个学生,穿着干净的蓝布学生装,

胸口别着一支钢笔。他和那些满身酒气、动手动脚的客人不一样。

他会安安静静地坐在角落里,看我时,眼神清亮亮的。他会叫我“小妹妹”,

会偷偷塞给我一块用漂亮糖纸包着的硬糖。最让我心跳加速的是,他认得字,他读过书。

有一次,他看见我偷偷摸出怀里那本皱巴巴的《看图识字》,眼睛一下就亮了。“你也认字?

”他问,声音里带着惊喜。我羞红了脸,支支吾吾地说:“不…不太会,自己瞎看。

”从那以后,他再来,就会趁没人的时候,教我认字。“这个念‘梦’,梦想的梦。

”“这个念‘远’,远方的远。”他手指点着书页,离我那么近,

我能闻到他身上皂角的干净气味。我仿佛又看到了妈妈眼里的光,

听到了那个老师温柔的问话。我以为,我抓住了一根通往他们那个干净世界的稻草。

他说:“你和这里的其他人不一样,你不该埋没在这里。你应该去读书。”只这一句话,

就像一把火,把我心里那点微弱的火苗彻底点燃了。我信了他。

我把我藏在砖缝里、所有攒下来的、毛了边的票子,还有我那视若性命的三本书,

全都小心翼翼地包好,塞给了他。我语无伦次地求他:“陈大哥,你帮帮我,你帮我买些书,

或者…或者带我去能读书的地方,好不好?我什么都愿意做!

”他接过我的全部家当和全部希望,眼神灼灼地向我保证:“你等我。等我从省城回来,

就带你离开这个火坑,送你去女学堂。到时候,我…我娶你。”娶我。读书。离开。

这三个词,像最美的梦,把我砸晕了。那一晚,当他又来找我,在我耳边重复着那些承诺时,

我没有抗拒。在阁楼那张破旧的木板床上,我忍着疼,把自己交给了他。黑暗中,

我紧紧抓着他的胳膊,仿佛抓着整个未来。疼,但是心里是甜的。我想,妈妈,你看,

我要走出去了,我要去读书了。我把女人最珍贵的东西,给了能带我走向光的人。他走了,

说去省城办事,几天就回。我一天天地等,看着巷口,盼着那个穿着学生装的清瘦身影。

一天,两天,一个月…老板娘用扫帚把我打出了门,骂骂咧咧:“滚!

被个小白脸骗得裤衩都不剩的蠢货!还做学生奶奶的梦呢?呸!”我懵了,

抱着仅有的一个小包袱,又回到了街上。我的钱,我的书,我的身子,我的梦…全没了。

骗子。骗子。都是骗子。读书?走出去?全是狗屁!原来我和我妈一样,

注定要烂死在这里,烂死在这些臭男人身上!我心底有什么东西,啪一声,碎了。

碎得彻彻底底。我又回到了“暖香阁”,这次,不是端茶送水。我对老板娘说:“我干。

”既然干净的路走不通,既然读书是痴心妄想,那我还守着这身子有什么用?

不如换点实在的,换片刻的晕眩与忘却。我开始接客。不再扭捏,不再哭泣。

我学着那些姐姐的样子,涂上胭脂,对每一个肯掏钱的男人笑。我甚至变得比她们更放浪,

酒喝得最凶,笑闹得最大声。只有在那种身体被填满、头脑一片空白的时刻,

我才能暂时忘记那个穿学生装的身影,忘记母亲眼里的火,忘记那几本再也回不来的书。

我很快发现自己怀了孕。是那个学生的。我摸着尚且平坦的小腹,心里一片麻木。这个孩子?

不该来。我依旧夜夜笙歌,用最烈的酒,接待最粗鲁的客人。当剧烈的腹痛终于袭来,

身下涌出滚烫的鲜血时,我甚至感觉到一丝快意。也好。我在医馆醒过来,

那个留着山羊胡的老大夫看着我,眼神里带着淡然和隐隐的怜惜:“身子糟践坏了,以后,

再也生不了孩子了。”我听着,忽然就笑了,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真好。这下干净了。

断了所有的念想。再也做不成母亲,就像我妈,她或许也不该生下我。从此以后,我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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